扁自頒采玉大勳章 王郁琦:若褫奪公權須追回

扁自頒采玉大勳章 王郁琦:若褫奪公權須追回

NOWnews 更新日期:2008/10/01 01:10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象徵中華民國最高榮譽的采玉大勳章,通常是特贈給國外元首,根據勳章條例規定,中華民國總統也要配戴采玉大勳章陳水扁前總統過去也曾經為自己戴上采玉大勳章,如今官司纏身的陳水扁,如果未來遭到判刑並且褫奪公權,這個采玉大勳章就必須繳回。

象徵國家最高榮譽的采玉大勳章通常是特贈給國外元首,陳水扁自己也有一枚,但對照卸任後的官司纏身,這采玉大勳章似乎有點諷刺。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90年5月的時候,也就是他(陳水扁)第一任上任一年後(頒勳章給自己),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因為根據勳章條例第三條,就是總統是佩帶所謂的采玉大勳章。」

原來不是阿扁做了什麼對國家特別有貢獻的事,而是依照法令,中華民國總統就可以配戴采玉大勳章。從兩蔣到李登輝通通有獎,也就是說,未來馬總統如果有需要,也能頒給自己一個采玉大勳章,但這勳章能掛上去,自然也能摘下來。

王郁琦說,「根據勳章條例的規定,如果犯罪而且褫奪公權的話,那麼勳章以及證書必須要繳回。」

這實在尷尬,因為阿扁前總統已經是貪污罪的被告,萬一未來真的遭到判刑,還被褫奪公權,這采玉大勳章可就不保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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