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女鄰美貌 搬入三天性侵未果 遭判十一年四月
覬覦女鄰美貌 搬入三天性侵未果 遭判十一年四月
剛搬到蘆洲出租套房三天的盧冠宏,行竊女鄰居「小茹」電腦得手後,瞥見小茹僅著貼身衣物睡覺,二度闖入意圖性侵,小茹驚醒高喊救命而遭逮。板橋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強盜、竊盜等將盧冠宏重判十一年四月徒刑。
今年七月間,盧冠宏(十九歲)才搬到蘆洲市民權路的一棟出租套房三天,就覬覦女鄰居「小茹」美貌並注意她的作息狀況。
七月廿七日中午,盧某研判小茹正在睡午覺,從窗戶爬入屋內並竊得小茹的筆記型電腦及手機。盧某大搬家時,瞥見床上小茹僅著內衣褲睡得正沉,色心大起,搬走電腦等後再度返回房內,意圖性侵。
盧冠宏躡手躡腳爬到床邊後強行撫摸小茹下體、胸部,並順勢脫下褲子準備性侵,但在小茹激烈反抗下並未得逞。
儘管性侵不成,盧某卻強取小茹提款卡並在一陣毆打後脅迫取得密碼,這才揚長而去。小茹脫困後立即高聲尖叫引來救兵,經過眾人圍捕,才在頂樓逮住無處可逃的盧某。
盧宏庭訊時辯稱,他沒有交過女友,才會看到小茹後一時控制不下鑄成大錯。板橋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未遂、強盜等罪,將盧冠宏重判十一年四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