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江郎身影了
荒唐虛應玉人杳
鈴音響透三魂界
無怪花夜催情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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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美術館 : 按我~按我~
蹊蹺 ㄒ| ㄑ|ㄠ 怪異而違背常情。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609217.shtml ........你給我董事長當,我給你的人當總經理,遂成分贓政治。吳容明的風骨,應當獲得社會的喝采。 江丙坤的形象必因此事受到傷害。身居海基會董事長,兩岸矚目;愛惜形象猶恐不逮,豈可瓜田李下而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韙?江家父子因與大陸的商業關係已受譏評,如今又傳出為外甥關說之事,請問幾人能視此為「內舉不避親」的佳話?江丙坤幾已是政壇登峰造極之人,身繫兩岸觀瞻,卻仍不能止熄私念,體念大局;這不僅是江丙坤個人的風骨問題,也使民眾對當朝高層政治人物的觀瞻大打折扣。江丙坤此時的社會評價,足可為馬政府所有政治人物的借鑑。 行政院低估了吳容明的意志,縱容了江丙坤的私心,更在人事任用的公私分際上退卻失守。馬政府不能視此為個案,須知個案失守,不知警戒,即可能全線潰退;反過來說,馬政府亦可視此為導正觀念與風氣的槓桿,倘若輿論不能接受江丙坤為外甥關說,則今後任何人應皆知不可為任何親私關說。國人對「政黨輪替」最大的企盼,就是要使政治趨向清廉,其中親私裙帶的分贓政治亦為國人深惡痛絕。過去八年,羅太太的丈夫出任董事長,吳景茂的兒子出任經理,在政府、國營事業、甚至銀行中,處處皆見政治分贓;這是民進黨下台的主因之一,亦是馬政府必須撥亂反正的主要任務。以江丙坤的「分量」,在此時傳出此事,就傷害面看,對馬政府的傷害的確很大;但若就建設面看,以江丙坤的「分量」,也許應已足可發生「以儆效尤」的作用了!.........
性、謊言與光碟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609218.shtml .....有何蹊蹺? .........一是軟硬兼施,此由「說帖」內容可知;二是留下合照,作為日後脅制之用。九月間由張瑋津隱約透露此事,意在要挾朱、吳放水。至聲押獲准,乃終有此圖窮匕現的場面。 朱朝亮在該次會面後辭去發言人,吳文忠承認「巧遇」扁但僅止於禮貌性交談;這樣不堅持迴避、缺乏辦案敏感性的行徑,著實可議。豈不知,當扁發覺朱、吳並未包庇他,而特偵組愈查愈深入時,故意公布晤面的照片,是要摧毀特偵組的公信力,為下一波鬥爭造勢? 扁的此等伎倆,其實與收押時故意誣賴法警「毆打」如出一轍,均是倒打一耙入骨三分的狠招。...........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609346.shtml .......「禮義廉恥」這四個字,真的已經從台灣人心中消失了嗎?為何一些教授學生沒有禮貌及公義之心呢?.......
http://blog.udn.com/amytsai/2319346 .........汽油彈的英文名字還很好聽叫Molotov cocktail,"摩洛托夫雞尾酒"........
究竟誰比較愛台灣? 善緣 世界魚類大全~(超好笑) 人啊,都不講實話 台灣人民恭請陳前總統回答幾個基本問題 六成民眾:押扁因貪汙確鑿 李登輝:自己做錯 不要怪全世界 見證歷史 歐巴瑪勝選演說 過了今夜就不談政治 次貸危機的本質徐姓女子委請冒牌律師吳軾子打官司,最後卻轉到只會「對檢察官傻笑裝可愛」的蔡姓律師代打,害她因時效滅失蒙受損失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歸還五萬五百元律師費。
曾上過不少扣應節目、參選連江縣長的冒牌律師吳軾子,接受徐姓女子委託與某房仲業者訴訟,沒想到徐女不僅所託非人誤了時效,當他詢問相關法律問題時,還頻頻吃了吳軾子幾頓排頭,連連遭斥:「我是律師我知道怎麼作,是你不懂法律!」
吳軾子收錢接受委任後,因不具律師資格而請另名蔡姓律師代打,沒想到第一次偵查庭中,他就被檢察官質疑「律師先生你是不是打錯庭?」徐女事後向吳軾子抱怨:「不該找個開庭不講話、不諳案情、不接電話,卻只會對著檢察官傻笑的人給我」。
吳軾子解釋,他準備「參選連江縣長」才會委由蔡姓律師代打。沒想到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詢問蔡姓律師時,還是吞吞吐吐地回應,不僅讓徐女提告的刑事官司遭到不起訴,民事部份更因除斥期間滅失,平白損失一百萬元。
徐女獲悉自己碰到冒牌律師欺騙,對吳軾子及蔡姓律師提出民事告訴,求償一百萬元售屋損失及五萬五百元的律師費用。
板院民事法庭認為,即使提告也未必獲得勝訴取得一百萬元,此部分是否造成損害仍屬有疑,據此駁回一百萬元損賠請求。
不過,吳軾子假冒律師收錢包攬訴訟,又未能完成接受委任的處理事務,法官還是判決吳軾子應歸還五萬五百元的委任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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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滴:怎麼會只告民事ㄋ
應該告刑事詐欺 加告民事賠償
還有怎麼會只要求賠償一百萬的屋損+五萬五百元的委任律師費
應該再要求心裡賠償金呀
盡量把訴訟金額加到一百五拾萬以上
因為沒有超過這個金額只能簡易訴訟(一審定案)
現在趕快去找個厲害的律師詢問
看看除了告對方刑事詐欺外 還有沒有辦法再上訴吧
行政院宣布將以每「人」為單位發放3600元券額的消費券,初步估計需要829億元,將以特別預算支應。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抨擊,「人人都有」的發放方式根本是「齊頭式的假平等」,至於立委黃偉哲則說,既然消費券可以捐給公益團體抵稅,「就請行政團隊先把消費券捐出來給弱勢團體!」
潘孟安說,馬政府用略施小惠的方式,表面上好像嘉惠人民,但是對解決經濟問題根本沒有幫助,他質疑,「印製消費券難道不需要費用嗎?為何不能用退稅的方式,可以退更多的錢給人民?」
黨籍立委蔡煌瑯說,行政院要用829億發放消費券,如果再加上馬英九為了達成競選政見中的「愛台十二項建設」舉債的3兆,等於馬英九上任不到半年就要舉債4兆,痛批馬英九根本是「債留子孫的敗家子」。
蔡煌瑯說,行政院不但要舉債來發消費券,現在還用特別預算來迴避舉債上限,根本會造成國家破產,他說,每個領取到3600元消費券的民眾,「等於負債3600元」,痛批馬政府根本是「亂花子孫的錢!」
立委黃偉哲則說,之前民進黨團要求政府退稅,但是劉兆玄卻說「舉債退稅邏輯不通」,黃偉哲批評,如果舉債退稅的邏輯不通,「舉債發消費券的邏輯又哪裡通了?」
黃偉哲說,劉兆玄說消費券捐給公益團體可以抵稅,既然行政團隊的官員很多都是政治任命,「就請行政團隊先把消費券捐給弱勢團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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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滴:拜託 麻煩你們這些台灣真正的敗家子政黨閉嘴好嗎
對 在你們眼裡執政黨這樣做是敗家
但是馬團隊是把錢掏出來給人民用
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 工作這麼難找
有很多人窮到快活不下去了
而且現在是年關將近的非常時刻
弄不好會有很多人帶著全家大小自殺
或發生更多搶案滴
這麼做就好像古代鬧飢荒 國家開糧倉救濟人們一樣
哪有時間去看誰家有錢 誰家沒錢 趕快發一發讓大家過年稍微開心一下
雖然只有區區三仟多元 卻可以讓經濟不好的人可以應急
總比陳欠扁執政時把國庫的錢藏到國外的口袋
一堆官員也跟著偷藏錢
上樑不正下梁歪
把國庫搞得虛空 讓人民苦哈哈好吧
況且很多商家都開始幫忙將優惠加碼
要打槍等過完年之後 看看績效如何再說吧
不要自己沒本事幫人民解決問題就想製造問題
說什麼之前要求退税執政黨不願意
真不知道你們在智障什麼
難道不知道很多真的窮到不行的人 根本就沒有收入可以報税嗎
有些教育程度不高、年紀大的獨居中高齡人士根本不知道要報什麼稅 怎麼報稅ㄋ
那些小販、 擺地攤的、打臨工的 要報個屁呀
對這些人來說他們能退稅嗎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9日電)民國94年新聞局停播東森新聞S台近一年,所屬東森華榮傳播公司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NCC應國賠新台幣3億4869萬9894元,全案可再上訴。
東森新聞S台2005年間遭新聞局以「非新聞性節目比例高達26.1%,與營運計畫之規劃不符」、「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法律強制禁止』規定等情節較嚴重者居多」為由,處分不予換照,停播近一年。東森S台提起訴願成功後,再提出國賠。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認為,當時新聞局長姚文智接受媒體訪問時,出現「東森S台為東森新聞台之代罪羔羊」等言詞,可認為姚文智的行為是故意為之,且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除可能扼殺媒體業者的經營權,形同判處業者「死刑」,就算決定處分不換照,也應給予業者合理緩衝期。
此外,判決書中也指出,新聞局在審查東森新聞S台新聞節目比例時,僅調查20天的節目表,過於草率,因此判決NCC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東森華榮傳播公司3億4869萬9894元。971119